专业律师带队的追债服务平台

丰富追债经验/资深管理团队/优质诚信服务

TEL:13538138007李生 QQ: 200663007 ( 微信同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新城花园3D- C 2楼 TEL:13538138007(李生) QQ:200663007(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主页 > 收债团队 >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是怎样收费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是怎样收费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于:2021-06-21 08:45

  离婚财产分割是现在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有着一定要求是需要满足的,这样才可以确保财产分割轻松完成,那么到底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是怎样收费的?跟随追债人一起看下吧。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3、计时收费

  代理民事离婚案件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4、收费说明

  (一)离婚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三)重大、疑难、复杂离婚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四)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在离婚案件中,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子女的财产以及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因此,要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首先正确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对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也有界定,该解释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5、从财产的存在形态上看,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房产、家具、公司股权、私营企业、知识产权、共同债权、房屋承租权等,凡是法定或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具备财产利益的,均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事实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界定相当得复杂,除了法律明文规定,现实生活中还出现了许多财产形态,对于这些财产利益,应当根据立法精神进行个案分析。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可以帮助大家轻松解决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追债人致力于为大家提供优质的财产分割处理服务,欢迎致电联系我们了解具体费用。

收债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