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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9-11 12:07
根据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袁峰于2018年8月11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袁峰。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袁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袁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袁峰
2018年8月31日
借款人贷款本金(元)利息(元)担保人聚隆生活电器(苏州)有限公司45,895,731.777,814,481.39抵押人:苏州市铂恒电器有限公司;保证人:苏州市耐拓普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苏州市铂恒电器有限公司、苏州市聚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聚隆(泰州)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李培、袁臻亮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6年11月20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袁峰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