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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10-05 22:43
在全国各地都在大量的修建各种项目,这些项目有很多都属于国家的重点项目,但是现在有很多地方的工程出现了工程款拖欠的情况,这让不少企业面临着非常严重的问题,那么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破产是怎么回事呢?今天我们来说说这个问题。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破产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合同法》在第286条中特别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鉴于该条规定的特别效力及其在实践中的适用效果,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27日还专门作出《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破产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司法解释
工程价款的数额是非常巨大的,在工程价款结算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计算方式仔细结算,若有差错,最好的数额就会相差很大,一方就会不服最后的结果,还可能因此对薄公堂。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合同款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就确定好,如果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产生了纠纷的,可以私下协商调解,如果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诉诸法院让法院裁决。
通过了解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破产的了解,现在因为有了相关的规定,所以这种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破产有了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