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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05-27 13:28
近交远攻,逐个突破——以债务的轻重缓急确立收款顺序
深圳某企业的催款人员面临着一个选择题,这个选择题并没有规定单选还是多选,但是在选择上面,催款人员犯难了,不知道到底怎样选择才是正确的选择。
A:广州某企业拖欠货款16万元,逾期已经半年。
B:黑龙江某公司拖欠材料款4万元,逾期一年零十个月。
C:深圳某客户拖欠加工款12万元,逾期三十天。
D:东莞某商家拖欠货款33万元,逾期一年零一个月。
以上四家都属于非常重要的催款对象,因为他们拖欠时日都不短了,还有一点较为令催款人员和企业头疼的是这四家债务人都声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都以这种借口一直拖欠着。那么作为企业该从哪一个债务人入手,解决这些债务?看似复杂的四个与企业之间的债务关系,哪个处理起来会比较简单呢?
深圳收账公司认为其实这个选择题并不难,不用非得选择其一来解决而将其他催款搁置,完全可以按照债务的轻重缓急来明确先收谁的款,后收谁的款,确定催收的顺序先要做好调查工作,然后才能逐个债务歼灭。
调查后确定,先从B开始清收,虽然这笔债务涉及的金额较小,但是其债务人确实距离企业最远的一个,很可能因为距离的原因更加剧怠于清收的可能。同时也正是因为数额小才更可以快速的解决,更重要的一点是这笔债务已经逾期一年零十个月,如果不抓紧清收会带来讨债时效的问题。与此同时要科学的和其他三家债务人建立一种暧昧的关系,稳住对方,好为歼灭最远的一个债务人争取时间。然后按照轻重缓急和拖欠时间的顺序,以及以后合作的发展来确定逐个清收债务的顺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