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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05-27 13:28
当债务纠纷让债权人焦头烂额的时候,法律诉讼似乎是唯一途径和最后的希望。其实不然,在债务清收中很多债务清收机构和调解部门都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一些不至于走上法庭的案件,在这里都能够轻松得到解决,无需耗时费力。
那么在我们遇到债务纠纷非要起诉不可的时候,第一步该做些什么?到了这个阶段,相信债权人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能不兴师动众谁都不愿劳民伤财,这种被迫无奈的诉讼,一定要走好第一步。那就是起诉状的起草。
很多人认为起诉状自己来完成就可以,当然这个没有限制只要是事实,合法,得到法院认可都可以作为有效的起诉状提交。也就是说债务纠纷中的原告,债权人自己可以进行起诉状的起草的。还有就是原告委托的专业律师。在这里如果涉及经济纠纷或者债务纠纷比较复杂的情况,在诉讼前曾经历过委托、咨询清债机构的,其实完全可以把这项工作全权交给他们负责,当然包括起诉状,需要进行的诉讼财产保全,各种阶段的必要权利申请等等。说起来这些都是应该在债务纠纷诉讼前该做的事情。
起诉状要写清楚债务纠纷双方的详细资料,除了基本资料,地址和联系方式也很重要,这关系到诉讼程序中的书面通知和函件的送达。其次是诉讼的请求。关于这一点,最好委托专业的清债专家或者清债律师,这样更全面和专业,也更稳妥。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打官司也一样,走不好第一步,以后要解决的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