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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03-13 09:35
1、应写清楚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应有明确的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首先,欠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欠条的有效性。
其次,欠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不要书写欠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欠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号码,体现在欠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欠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欠条的,那么,该欠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欠条失去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欠条或事后书写的欠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欠条。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货款欠条的需要在欠条中注明以下内容:
第一,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第二,欠款的具体数额,大小写都注明;
第三,是否给付利息,如果给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标准;
第四,欠款的原因,以及还款的具体日期;
第五,欠款人签字、手印;
第六,注明欠条书写的日期。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货款欠条怎么写才会生效的相关内容。综上,欠条的书写要写清楚贷款的具体事项,包括贷款金额、还款日期等方面的内容,一定要有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