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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09-04 17:40
现在人们生活中经常会进行借贷,在借贷过程中则要注意担保,这样才可以让债务成功的讨回,当然这里面也有许多知识需要了解,那么抵押人是什么意思?下面让我们跟随追债人网一起详细了解下吧。
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对抵押权人顺序利益的保护。相对于一般债权而言,抵押权人就同一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但就各抵押权人而言,相互间仍有一个优先受偿的先后次序问题。依近代各国民法理论与实践,所谓抵押权的顺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次序,其解决的是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间的相互关系问题。
抵押人
担保人别乱做,小心承担法律责任!
如今,银行针对用户贷款的规定越来越严苛,许多信用不好或者经济状况不佳的用户在银行是没有资格贷款的。于是,便有很多急着贷款的用户去找身边满足银行条件的亲朋好友,希望让他们以“担保人”的身份去帮助其借款。
有些人带着一片好心便帮助其做了“担保人”,成功的向银行贷款。但是大部分人只知道“担保人”是第三方,以为只是简简单单的帮助了朋友。但却不知道,若是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将由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016年4月,李某因买车需要向当地的建设银行贷款10万元,但却因工作不稳定而不能贷款。情急之下李某找到了自己的堂哥杨某。杨某在一家国企上班并且有着公积金。因此李某找到了堂哥,希望让其帮忙做“担保人”来贷款。杨某想着都是自家兄弟,于是便一口答应下来了。在贷款中,李某与银行约定每月缴还5500的月供,分为1年半还清债款。但是在今年2017年的8月,李某却因无闲钱归还而拒绝还款。
银行多次上门要求还款无果后,将债务人李某和担保人杨某共同起诉于法院。最终,在资产调查后发现李某的确没钱偿还债款,因此法院责令担保人杨某代替李某偿还债款。无奈之下,杨某为了自己的工作也为了面子,肚子将剩下的2月贷款共计12000元还给银行。
因此,担保人千万别乱做,否则一不小心就将为债务人买单,替他偿还债款。不过,我国《担保法》也规定,在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也可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还款。
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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