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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利息如何保护

发布于:2019-05-28 12:17

  民间借贷是资金市场上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民间金融逐渐流通和社会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民间借贷还缺乏完善的体制和信用体系,更多的民间借贷通过人际关系扭转,还款也凭借债权人的实力和债务人的信用等。

  首先,利息等相关信息应准确地写在借贷合同上,只有借贷合同的准确完整才能保证利息能够回收。但是民间借贷利率也有相关要求,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利率过高则不被法律所保护和认可,也无法享受响应的法律权益。

  其次,利息利率是在最高四倍下的互相沟通,不做强制要求,也可以是无息贷款。但在借贷合同中,如果债权人同债务人未明确约定利率,则债务人有可能不支付贷款利息。所以债权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需在合同上明确写明利率,如果是采用灵活的借贷利率,根据市场等变动而制定,或者是每年根据一些规则变动利率等,都需要在合同上进行明确。

  而即使是无息贷款,债务人在到期后未能归还欠款的,经债权人追讨仍未收回欠款的时候,逾期时间也需要向债权人支付利息。一般来说,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滞纳利息。

  如果民间借贷合同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的四倍,如果已经支付超过四倍的利息,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多余部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超过四倍的利率为无效借贷合同,超出部分经债务人要求也需退还多余利率。

  深圳追债人追债专家们认为,民间借贷是当前不可避免的一种经济流转方式,但其中有较大的风险和法律空白,需要债权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衡量债务人的信用后综合判断,以做出最有利的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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