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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05-28 12:17
【当抵押遇见租赁】台山某公司租赁的一家企业的厂房,租赁期限为一年零六个月,不曾想刚刚租到第七个月上,厂房出现了这个企业的债主,声称这个厂房是该企业半年前用来抵押向其借款的抵押物,现在企业无法偿还债务,债主准备将厂房拍卖抵债。
作为台山这个公司完全不必担心,因为即使这位债主与其承租人企业有借款纠纷,即使这间厂房是合法的抵押物,但是在担保法面前是不能要求台山公司交出正在租赁的企业厂房的。因为租赁是在抵押之前,租赁合同是依然有效的。
【当租赁遇到抵押】开平的吴先生看中了一家公司的长期闲置的分公司办公室和车间,于是租赁下来开创自己的小公司。谁知当一切准备就绪,法院却告知这家公司的分公司早已经在一年前抵押给了另一家公司作为货款拖欠的担保。现在无偿还能力要被法院拍卖实现债权人公司的债权。
在这里吴先生也不必担心,因为在担保法中吴先生的权益是受到保护的,一个是这家公司在租赁分公司办公室和车间之前并没有告知所租赁的车间和办公室已经作为担保物抵押出去了。所以对吴先生已经对构建公司所付出的的财力和物力以及各种损失是要进行赔偿的。当然如果在吴先生租赁之前就已经获悉这个是抵押物,那么要实现抵押权的时候损失可就要吴先生自己来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