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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购房买卖合同可以视为无效?

发布于:2019-05-28 12:17

买卖合同往往在出现纠纷过程中消费者的权益更加被动,怎样更清楚的掌握购买商品房中涉及到的一些关于合同无效的知识?这需要对一些法律法规和合同法中的规定进行学习,更要关注当下的新政策等等。律师带大家简单了解下几种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买方签署购房合同是在卖方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的许可下订立的,那么卖方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起诉前都没有拿到许可证的情况下属于无效合同。

    第二种:在买方与卖方签署了购房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卖方隐瞒了将出售方已经抵押第三人的真实情况,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与此同时要求违约方返还购房款和相应利息,并且要求责任赔偿。

    第三种:隐瞒了未取得售房许可证的事实,隐瞒已经抵押的事实,隐瞒已经将出售方出售给第三人的事实等将属于合同欺诈,这种情况当然导致了双方那个买卖合同的无效,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行使撤销权。并且要求返还房款利息和赔偿损失。

    第四种:卖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子啊已经和买方设立了买卖合同的基础上由于第三人签订并完整了交易售房的过程数以欺诈行为,权利人可以要求其与第三人签署的合同无效。

    还有其他几种例如房屋质量问题,卖方迟延交房,担保问题以及卖房原因不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等等,权利人应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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