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带队的追债服务平台

丰富追债经验/资深管理团队/优质诚信服务

TEL:13538138007李生 QQ: 200663007 ( 微信同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新城花园3D- C 2楼 TEL:13538138007(李生) QQ:200663007(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主页 > 债务答疑 >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发布于:2019-07-24 23:43

一、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若是借贷者自己偿还了债务此时贷款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5、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担保人只有在以上的情形时,才能够不承担责任。希望大家通过小编整理的知识,对担保人能够更加了解,知道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

不管是民事主体还是用人单位,在成为了担保人之后,一旦偿还债务的期限届满,但是对方却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此时无疑是需要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但是对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伙骗取他人担任担保人等的情形,此时即使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担保人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债务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