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带队的追债服务平台

丰富追债经验/资深管理团队/优质诚信服务

TEL:17841072176李生 QQ: 200663007 ( 微信同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新城花园3D- C 2楼 TEL:17841072176(李生) QQ:200663007(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主页 > 债务答疑 >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于:2018-06-14 18:51

【为您推荐】织金县律师 花都区律师 翠屏区律师 武昌区律师 马山县律师 谯城区律师 茶陵县律师 从化市律师

抵押和质押是两个非常容易混淆的词语,很多人都因为搞不清楚这两个词的含义,给自己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这两个词语虽然长得像,内容却是截然不同的,清楚分辨这两个词,很有必要。今天律师365的小编将详细阐述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

一、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二、 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什么是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呢?

1、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中抵押的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中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2、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中质押的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总的来说,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在于: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主要是,抵押物和质押的质押物类型不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所以在选择抵押还是质押的时候首先要明确物品类型该用于抵押还是质押,再转移占有或者登记。更多知识,可以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律师。

债务答疑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

深圳追债人网是由债务追讨律师整合的专业要账公司,通过合法的途径要账、收债讨债、追债清债、催债要账公司,专业清缴各类疑难债务纠纷,选择正规要债公司理性追债才是明智之举

扫描二维码Close
the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