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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担保人要满足那些条件

发布于:2019-02-11 14:37

债权债务关系当中,少不了由一个财力雄厚或者有信誉的人来担任担保人。但不是说满足了这两个条件之一的就能成为担保人。法律中对,能够做担保人的人是作出了条件规定的。那到底做担保人要满足那些条件呢?律师365小编在此为您分析介绍。

一、做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在为他人做担保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毕竟做担保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在债务人到期,不能足额还债的情况下。当然,想要成为担保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必须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这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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