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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权能否转让?

发布于:2019-01-07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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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股权质押是一个中性名词,是一种常见的质押的形式。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比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那么质押权能否转让吗?下面律师365小编为您解答。

一、股权质押权能否转让?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从合同法及公司法规定角度来说,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以下两点:

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可能无法履行。如果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所以,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股权质押完成后,在解除质押前不能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二、股权质押怎么解除?

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需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备案申请书》备注:封面上法人代表需亲自签字,不能盖手签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备注:双方经办人员均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我方经办人员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备注:出质人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不须核对原件。

4、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原件 备注:即同意解除股权质押函。

概括的说,股权质押后是可以转让的,前提是事前与质押方协商一致,这是一种正常的提前融资方式,买方承接后可以继续质押也可赎回,同时补偿卖方差价即可,不影响股权转让。股权质押设立后,债权人取得质权,也取得了在债务人按期未履行债务时,对质押股权具有优先受偿权。以上就是律师365小编对“股权质押权能否转让?”这一问题的解答。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律师365铜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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