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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01-0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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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缺乏资金的时候,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来进行融资,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清全部贷款或者部分还清后,就可以向贷款方申请解除股权质押合同。那么解除股权质押合同的手续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律师365的小编为大家作出解答。
一、解除股权质押合同的手续
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份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内容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盖企业公章;
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
6、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
7、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
8、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
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上述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正本件。
二、股权质押标的物的内容
股权质押标的物,就是股权。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出质人有权处分的;
2、必须要有财产性;
3、具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目前,尽管我国理论界对于股权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论,对其概念的界定也未统一过,但股权兼具前述的财产性和可转让性两种属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而股权是一种符合条件的标的物。
三、对股权质押标的物的限制
《担保法》第75条第17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并非所有的股份、股票都可以转让,所以在法律限制自由转让的范围内,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受到限制,这就要求股权质押必须符合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对此,根据《公司法》,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分别有不同的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解除股权质押合同的手续这一问题的解答,帮助大家了解解除股权质押合同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提交的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另外小编还为大家介绍了对股权质押标的物的条件及限制,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唐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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