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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01-0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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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确实会可以给我们带来一定的方便和好处,但是,股权质押的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大家知道股权质押的风险都是有哪些吗?下面,律师365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起跟着小编学习一下吧。
一、股权价值的评估风险及防范措施
股权出质,首先要解决的便是股权的价值评估。若评估的方法不当,高估股权的价值,将对质权人(担保公司)不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
1、根据评估企业的具体状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一般选择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仅作为补充;
2、为了节省成本,一般不聘请第三方独立评估,出质人根据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后,评估的数值仅作为谈判的基准,还需要咨询行业内成功的经营者或相关的专家,依靠积累的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并与质权人谈判后最终决定具体价值;
3、评估的价值一定要扣除处置股权的费用和成本。
二、股权质押的设定风险及防范措施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没有向股东出具股东名册;即使出具股东名册,但股东名册的公示力、公信力不强,对质权人也缺乏有力的保护,出质人有必要采用股东名册独立第三方登记托管,不过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做出规定。因此,对有限责任公司,由现有的工商登记体系中的股权登记来实现股东名册的独立第三方托管。本来,工商登记系统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具有很强的操作意义,但由于担保法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记载于股东名册生效,工商局没法突破担保法的规定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然而,公司备置的股东名册,只是工商局的副本,且经过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也明确了股东名册的内容,公司有义务将自己保管的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与工商局的登记事项保持一致,且以工商局为准,工商局的股权登记应当涵盖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名册的法定记载事项。
三、出质股权的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
担保公司作为质权人接受贷款企业的股权质押后,实际可以行使包括经营决策权在内的相关权利(当然行使权利的唯一目的是企业的正常经营),以了解并掌握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降低担保风险。建议在相关协议内规定:
1、参与董事会,方法为:作为观察员列席董事会或可独立发起召开临时董事会;
2、不定期的检查贷款企业的原始凭证和库存产品,贷款企业不得无故拒绝。
四、出质股权的处置风险及防范措施
万一贷款企业出现坏帐,担保公司必须处置股权求偿。因此,在临近贷款到期前一季度,担保公司须密切注意贷款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若发现可能出现坏帐,要作好处置的准备工作,如与战略投资人、风险投资人以及产权交易所等沟通、协调等。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的风险,主要是包括股权价值的评估风险、股权质押的设定风险、出质股权的管理风险以及出质股权的处置风险四大类风险。每一类的防范措施有所不同,比如担保公司作为质权人接受贷款企业的股权质押后,实际可以行使包括经营决策权在内的相关权利,以了解并掌握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降低担保风险,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天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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